房屋租赁权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租赁收益,经公司研究同意,对以下闲置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零捌元整(含混凝土地面租赁价值)
二、招租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工作时间进行公开展示,展示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
三、公开招租地点及时间:紫昕环卫公司会议室,2024年9月2日下午2时。
1、本次招租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2、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招租会,误过招租时间及地点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承租权利。
3、标的物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标的物底价,报价有效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都高于底价,则报价高者即确定为承租人。
4、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承租房屋租金及保证金(租金按一年一交,履约保证金3000元/标的),再凭缴款凭证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3个工作日内不缴租金及保证金的,视承租人放弃房屋承租权利。
1、上述招租的各标的面积、数量仅作参考,不作成交租金的计算依据。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招租,成交后,《标的物清单》中表述的标的物面积、数量等与现场实物面积、数量等的差额不影响租赁权成交价格。
2、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事项发生,则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3、关于成交租赁权标的物的水、电、气,由承租人自行去报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关于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请有意向承租者,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咨询、联系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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