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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后坪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房屋拆除及除渣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后坪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房屋拆除及除渣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后坪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房屋拆除及除渣工程

  5、采购内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后坪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房屋拆除及除渣工程,含地面以上房屋主体、构筑物等拆除放倒、场地交通路面清理、渣土清理、开挖、装车、外运、弃渣等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办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蕞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审计公司现场据实测量的数据为准。

  6、合同履约期限: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无雨日内完成房屋拆除任务,15天内完成渣土清运任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的标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并满足土地交付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本工程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劳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劳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2、地点: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综合部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开评标室)

  1、时间:2022年0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开评标室)

  供应商对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疑问的,需在2022年09月20日18:00时前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截止时间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其完全接受,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令《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消纳和利用,供应商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弃土消纳场: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经市规划部门批准或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消纳容量不得少于本次工程量的弃土消纳场。(弃土消纳场为自有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弃土消纳场为租赁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彩色复印件);

  (2)利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供应商须提供建设单位经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同意的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申请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城管部门实地勘察确认本项目建筑垃圾可回填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3)本项目建筑垃圾再利用的:若使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再利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

  名 称: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50号

  名 称: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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