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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标准化厂房及土地价值评估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诗华与被执行人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一案过程中,申请人谢诗华申请对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产权证号为宜市房权证猇亭区字第号】及土地【土地证号为宜市国用(号。评估项目: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产权证号为宜市房权证猇亭区字第号】及土地【土地证号宜市国用(时整,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随机抽选评估机构工作程序。

  评估机构条件:在湖北省注册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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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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