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宜昌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媒体聚焦】多个首例!中省媒体看宜昌法院

admin2年前 (2024-09-29)宜昌产业信息134

  湖北首例夫妻诉医院返还冷冻胚胎案宣判宜昌伍家岗区法院:4枚胚胎予以返还

  小小一枚胚胎,承载着夫妻双方的遗传物质和情感寄托,但胚胎在未移植前作为特殊之物,法律性质尚无定论,当事人是否有权拿回冷冻在医院的胚胎?如果拿回,又该如何规避潜在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风险?日前,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夫妻诉某医院返还冷冻胚胎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这也是湖北省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例冷冻胚胎返还案。

  王先生与徐女士于2014年登记结婚。因徐女士患有女性原发性不育,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子女。二人于是欲通过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的医学手段辅助生育。2019年开始,夫妻二人在宜昌市某三甲医院先后取卵7枚,共形成5枚胚胎,其中手术移植失败1枚,剩余4枚胚胎委托医院保管。

  眼见自己年龄越来越大,生育的机会也越来越小,为了更多种可能,夫妻二人希望医院返还代为保管的4枚胚胎。因未能与医院就此问题达成一致,王先生夫妻向伍家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医院返还4枚胚胎。

  医院辩称,一则胚胎培养是后续诊疗活动开展的前提,保存要求极高,原告夫妇并不具备保存胚胎的条件,二则胚胎的返还也可能产生医疗道德风险,不利于维护医疗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夫妻基于生育需要,至医院进行人类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术,并将4枚胚胎冷冻保存于医院,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首先,胚胎在未移植前作为特殊之物,其处置权应当由其权利人支配。原告基于生育需要至医院进行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手术而产生的冷冻胚胎,承载着的是原告的遗传信息,与原告在生命伦理上存在蕞为密切且不可割裂的联系,原告系案涉冷冻胚胎的权利人。其是否具有胚胎的保存条件并不能对抗其对案涉冷冻胚胎享有的正当权利。其次,虽然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及实施代孕系禁止性行为,民法典头部千零九条亦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但法律并未禁止向胚胎的权利人交付胚胎,且在无证据证明原告有欲实施买卖胚胎和实施代孕等有违伦理、法律的行为的前提下,原告基于正当权利要求医院返还冷冻胚胎,并无不当,医院应当将案涉4枚冷冻胚胎予以返还。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胚胎需要冷冻保存,法院建议王先生夫妻寻求具备保存条件的单位协助接受胚胎,因王先生夫妻接受胚胎时不具备冷冻保存胚胎的有利条件而所产生的不利后果,亦应由其自行承担;医院返还案涉冷冻胚胎后,王先生夫妻在保管、处置时亦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综上,法院判令医院将王先生夫妻冷冻保存的4枚胚胎予以返还。

  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积极改革创新,首次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快速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

  日前,伍家岗区法院受理了湖北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经发布公告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后,共收到11家机构申报。伍家岗区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综合考量参与竞争中介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因素对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分,得分前三名进入摇号程序。

  活动当天,司法技术负责人释明摇号流程与规则,督查室主任现场监督摇号流程。经过两轮摇号,蕞终选取一家律师事务所为该案首选破产管理人,另一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破产管理人,两家律所现场签字确认,该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圆满完成。活动全程录屏录音,以确保摇号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湖北宜昌一男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刑

  近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空手”套取转让费,依法受到法律惩处。

  2006年5月,宜昌某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宜昌某地国有土地,用于住宅建房,甲公司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合同约定受让人首次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2006年9月,乙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与甲公司签订项目联合投资开发合同书,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在上述土地开发某商住小区,约定由乙公司承担除土地征购之外的全部投资,甲公司分得部分房产。2008年3月,二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9年7月,张某某经人介绍将项目在未进行实质性开发投资的情况下转让给宜昌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谎称乙公司支付了1250万元土地出让金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双方约定转让费为1270万元。后丙公司分别向张某某指定账户转款300万元和200万元后,对外以乙公司名义开展项目建设。

  2012年2月,该项目由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以中标承建。为顺利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张某某与丙公司签订一份虚假的在建项目转让合同,后丙公司将1200万元转入乙公司账户,乙公司将该笔资金转入建筑公司账户,建筑公司再将该款转回丙公司账户,形成乙公司支付给建筑公司1200万元工程款的假象,以达到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的条件。之后甲公司、乙公司向国土部门申请,将该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甲公司和丙公司,并于2012年9月30日取得该项目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后丙公司因项目陆续支付转让款970万元,提供该项目小区价值60万元住房一套、位于宜昌市某住宅小区价值18万元地下架空层,上述转款及房产共计1048万元,其中728万元被张某某个人占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违法所得72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本案中,张某某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在未进行实质性开发投资的情况下,将土地转让给丙公司,“空手”套取转让费。在丙公司实际完成一定的投资后,再通过签订虚假的合同,制造虚假资金流水,形成由乙公司投资的假象,从而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土地转让的条件。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法律没有“空子”可钻,赚钱必须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切不可为一己贪欲,触碰法律红线日

  “咱们秭归人不仅要卖橙子,也要卖口碑,相信我们的橙子和人一样好。”2月15日上午,原告秭归某农业公司负责人魏某和被告高某在宜昌中院互联网法庭线上签署调解协议。至此,一桩历时两年,辗转多地的秭归橙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线上握手言和。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宜昌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2年7月20日宜昌君思奥建材有限公司竞得宜昌市1宗工业用地以15万元亩成交溢价率135%

2022年7月20日宜昌君思奥建材有限公司竞得宜昌市1宗工业用地以15万元亩成交溢价率135%

  中指云网讯:2022年7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成交1宗工业用地,宜昌君思奥建材有限公司以总价75.00万元竞得夷G〔2022〕18号地块,楼面价225元/㎡,溢价率1.35%。   中指云网讯:编号为夷G〔2022〕18号地块,位于黄花镇黄花场社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50年,出让总用地面积为3340.79㎡,建设用地面积3340.79㎡,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起始...

41万方!高新区生物产业园2宗工业用地以1227万元成交

41万方!高新区生物产业园2宗工业用地以1227万元成交

  原标题:4.1万方!高新区生物产业园2宗工业用地以1227万元成交   9月6日,搜狐焦点宜昌站小编从宜昌公共资源信息网-国土资源交易获悉,宜昌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594万元成功竞得宜土网挂(2019)24号地,宜昌市汉彼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633万元成功竞得宜土网挂(2019)25号地。2宗地具体信息如下:   宜土网挂(2019)24号,位...

告别“土地财政”宜昌这个区以服务换服务业快发展企业“活了”!

告别“土地财政”宜昌这个区以服务换服务业快发展企业“活了”!

  10月9日,湖北宜昌市西陵区铁路坝T68创想城延续着国庆假期的人气:负一楼欧韩服饰买手店,三五成群的青年驻足挑选喜爱的物件;拥有观景大平台的港式餐厅,顾客在此观景品美食;占地600平方米的蹦床公园人声鼎沸,家长和孩子们玩得大汗淋漓……T68项目运营总监颜利国连声说:   T68投资2亿元,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初招商并不顺利。今年3月,眼看离预...

安琪酵母(600298SH)拟增加宜昌公司用地储备240亩建设安琪生物科技产业园

安琪酵母(600298SH)拟增加宜昌公司用地储备240亩建设安琪生物科技产业园

  智通财经APP讯,安琪酵母600298股吧)(600298.SH)发布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简称:宜昌公司)选址宜昌猇亭区工业园购置土地340亩,启动实施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简称:酵母项目)。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拟增加宜昌公司用地储备240亩,并以酵母项目为基础,整体规划建设安琪生物科技产业园。...

安琪酵母(600298SH)拟斥资5亿元设子公司投建粮食仓储及酵母制造等项目

安琪酵母(600298SH)拟斥资5亿元设子公司投建粮食仓储及酵母制造等项目

  智通财经APP讯,安琪酵母(600298.SH)发布公告,为加快构建生物制造发展新格局,公司拟在宜昌市白洋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并购置土地,投资建设粮食仓储及酵母制造等项目,预估资金5.72亿元,其中设立子公司需注册资本5亿元,购置土地费用预算预估7200万元(蕞终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此次设立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购...

宜昌城发地产底价296亿竞得宜昌市伍家岗4宗地块

宜昌城发地产底价296亿竞得宜昌市伍家岗4宗地块

  12月7日,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4宗地块完成出让,均由宜昌城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累计成交金额29.6亿元。   过往报道显示,11月17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22)48号、49号、50号、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地块均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P(202...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土网挂[2022]3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土网挂[2022]38号)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10号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实施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结果,我区对宜昌市伍家岗区2022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内土地现状进行了调查,拟定了宜昌市伍家岗区2022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