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宜都市红花套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修改方案备案的批复
2024年9月5日湖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7:00时—次日20:00时)
你局《关于备案〈宜都市红花套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宜自然资规文〔2020〕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宜都市。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专家评审。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函〔2020〕77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涉及:
(二)将H49G037055、H49G038054、H49G038055、H49G039054图幅中位于高坝洲镇范围内16.993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37054、H49G037055、H49G038054图幅中位于高坝洲镇范围内16.993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其中撤销H49G037055、H49G038054图幅中位于高坝洲镇范围合计0.1790公顷规划复垦区,新增H49G038054图幅中位于高坝洲镇范围合计0.1790公顷规划复垦区。
(三)将H49G039055、H49G040055、H49G040056、H49G041055图幅中位于姚家店镇范围内10.755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40055、H49G040056、H49G041055图幅中位于姚家店镇范围内10.755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其中撤销H49G040055、H49G041055图幅中位于姚家店镇范围合计0.3424公顷规划复垦区,新增H49G040055图幅中位于姚家店镇范围合计0.3424公顷规划复垦区。
(五)将H49G041053、H49G041054、H49G041055、H49G042055图幅中位于聂家河镇范围内0.602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42055图幅中位于聂家河镇范围内0.602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六)将H49G042052、H49G043051、H49G043052图幅中位于潘家湾土家族乡范围内0.0395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42053图幅中位于潘家湾土家族乡范围内0.0395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八)将H49G044056、H49G045056、H49G046056图幅中位于松木坪镇范围内0.602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45055、H49G045057图幅中位于松木坪镇范围内0.602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宜都市红花套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备案。
三、你局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修改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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