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第52—1号)
南苑股份经济合作社(万年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西陵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南苑街办(万年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度第5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苑街办(万年村),用地总面积5.0204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第五项规定,由西陵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原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的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第52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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