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小溪塔街道夷陵大道75号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小溪塔街道夷陵大道75号,本次评估为1-5层的商业房地产,估价对象设计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办公,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5层,估价对象分别位于1-5层,总建筑面积为1074.31平方米,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部分出租用于商业办公,部分空置。估价对象由产权人分别于2001年及2002年通过购买小溪塔供销社房屋取得。
估价对象整体所分摊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使用权面积为1821.39㎡,分摊面积合计为:433.11㎡。
评估价:520.48万元,起拍价:353.9264万元,保证金:70万元,加价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12月6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者自行往现场察看。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蕞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相对应)为准进行整体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法院不负责房屋腾退清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帐号: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因被执行人黄廷军、吴静萍、赵智、叶从兰部分下落不明,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无法通知,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宜昌捷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宜捷房评字(2018)第06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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